cna.com.tw · Mar 2, 2026 · Collected from GDELT
Published: 20260302T113000Z
中東參團旅遊解約 觀光署:依契約扣必要費用退款2026/3/2 18:37(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日電)中東情勢影響,觀光署今天公布旅客前往歐洲(經中東轉機)或中東團體旅遊,因航班取消無法成行,屬不可歸責雙方事由,旅客若要解約,依定型化契約旅行社應扣必要費用後退款。美國與以色列在2月28日聯手對伊朗發動大規模且持續性襲擊,伊朗隨後以飛彈與無人機對中東多國展開報復攻擊,目前中東地區多國關閉領空。為保障國人旅遊安全,交通部觀光署發布新聞稿公布旅客前往歐洲(經中東轉機)或中東團體旅遊,因航班取消導致無法成行,屬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事由,可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辦理。觀光署表示,旅客若欲取消行程解除契約,旅行社應將已代繳規費或履行契約已支付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將餘款退還旅客。不過,觀光署提到,旅客亦得與旅行社協調延後出團或轉團,以減少雙方損失。至於旅遊途中若遇航班取消,導致旅客滯留國外當地,觀光署表示,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0點規定,所增加費用,旅行社不得向旅客收取,所減少費用,應退還旅客。觀光署呼籲,請已出團至中東或歐洲旅行業者及領隊隨時注意旅客情況與安全,以維護旅客權益。至於旅客與旅行社間若因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觀光署表示,得檢具相關資料向觀光署委託的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調處。(編輯:張銘坤)1150302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